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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作者: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添加时间:2014-10-6

朝阳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已经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残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发[20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项目名称:朝阳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3、项目建设地点:朝阳县

4、工程建设内容:地面平整及坡化、低位灶台、房门改造、卫生间无障碍改造等

5、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0月17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11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6、资金来源: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持审查表原件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部五大员证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5000.00元,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本公告有关内容或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

联 系 人:刘晓莹

联系电话:13464222828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人: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

联 系 人:姜海霞

联系电话:0421-3931008

邮    编: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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